025年3月28日,經充分征求省級有關單位意見,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云南省推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云農牧〔2025〕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近期畜牧業支持方向和重要舉措,對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畜產品供應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現解讀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臺的背景
畜牧產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性產業,直接影響著人民生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云南是國家重要的畜牧生產基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畜牧產業發展,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全省畜牧產業發展,取得較好成效。但長期困擾生豬產業發展的產能大幅波動問題尚未根本破解。2024年,生豬存出欄下降,價格低位運行,生豬穩產保供的基礎仍不牢固。牛羊價格下跌,部分養殖場戶陷入虧損,一定程度影響農民增收。
二、《若干措施》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2個方面的內容。
(一)支持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新建改建一批保種場、育種場、種公畜站(點)和擴繁場。遴選一批省級畜禽種業基地,省級財政對省級種業基地建設給予支持。重點支持9個核心育種場、4個種公畜站的養殖設施、人工智能檢測及測定設備、生物安全及凈化設施建設。對重點縣使用外購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養殖場(戶),生豬每頭補助80元、奶牛、肉牛每劑補助10元,通過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中的畜牧業發展支出保障。
該條措施按照已出臺的《云南省支持種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儲備指南》,云南省良種補貼項目執行,不新增財政資金投入。
(二)穩定畜牧產品供給。建立健全生豬產能動態調整機制,優化生豬產能調控措施。推進牛羊產業擴量提質,支持重點縣實施見犢補母、種草養畜。因地制宜發展蜂業、云南鵝等特色畜禽養殖,做好“土特產”文章。
該條措施為進一步落實《云南省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和實施現有的肉牛肉羊增量提質行動。
(三)提升規模化設施化水平。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對養殖場(戶)購置畜禽養殖機械、設施環境控制設備、防疫消殺設備、畜禽養殖廢棄物及病死畜禽處理設備、飼料收獲加工運輸設備等農機裝備按規定實施補貼。對養殖場新增符合支持范圍的設施農業資產性投資,實際完成0.5億(含)—1億元的,按實際完成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補;實際完成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按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項目最高獎補上限為1000萬元。對農業經營主體年內新增設施農業貸款,省級財政按貼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檔次LPR的70%且不超過2%,單個主體、單個年度不超過200萬元的規定予以貼息。
該條措施按照已出臺的《云南省設施農業現代化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大力度實施云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等現行政策執行,不新增財政資金投入。
(四)支持適度規模經營。因地制宜推廣“龍頭企業+養殖場戶”代養模式,引導龍頭企業牽頭,養殖場戶參與,大力推廣“代養”模式。過渡期內,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使用銜接資金對2025年因市場價格波動大、導致增收困難的肉牛奶牛脫貧養殖戶(含監測幫扶對象)分類給予一次性獎補。
該條措施按照《云南省推進肉牛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執行。
(五)推進綠色養殖。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對重點地區在污染防治、糞污收集、轉運、處理、還田利用及糞污拋灑機購置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每個項目縣補助3000—6000萬元,通過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保障。支持病死畜禽區域集中處理中心和收集網點建設,每個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場補助200萬元。推進飼用豆粕減量替代,促進飼料糧節約降耗,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實施糧改飼項目,每畝補助150元,通過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中的畜牧業發展支出保障。組織開展獸用抗菌藥減量化減抗成效評價工作,允許省級以上評價達標的減抗養殖場(戶)使用農業農村部確定的“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場”標識。
該條措施通過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支持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項目和農業農村部糧改飼項目予以保障。
(六)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通過布魯氏菌病或牛結核病省級凈化創建場評估的奶牛場獎勵20萬元,通過省級凈化場評估的奶牛養殖場獎勵30萬元,通過國家級凈化場或國家級無疫小區評估的奶牛養殖場獎勵50萬元。鞏固邊境免疫帶建設,實施動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建10個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新建補助不超過90萬元、改建補助不超過45萬元。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落實“先打后補”政策,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給予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州(市)、縣(市)對屠宰環節無害化處理給予補助。加強畜牧業防疫隊伍建設,市、縣、鄉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少于8人、5人、3人,每個鄉鎮配備官方獸醫不少于3人。進一步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每個州市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示范,推動發展第三方防疫服務主體。
該條措施凈化場獎補部分與“奶六條”一致,邊境免疫帶建設通過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項目予以保障,加強畜牧業防疫隊伍建設部分與《農業農村部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農人發〔2022〕1號)要求一致。
(七)支持屠宰精深加工及冷鏈物流建設。加大對企業集團延伸產業鏈條的支持,支持屠宰企業擴能升級,大力發展精深加工,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在云南布局屠宰、加工、冷藏及銷售體系,推進養殖、屠宰、精深加工、市場銷售一體化發展。支持屠宰企業進一步做大規模、提高標準,創建國家級屠宰示范場。
該條措施按照已出臺的《云南省設施農業現代化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實施。
(八)積極開展市場拓展。堅持線上線下同步發力,持續加強與商超、餐飲、電商、批發市場、外貿企業等優質平臺對接,拓寬市場門路。支持大型畜產品加工企業自建或聯建冷鏈倉儲物流設施,支持產地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持品牌宣傳推廣,借助“綠色云品”主題推廣活動、南博會、農交會等展會活動及新媒體平臺,構建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提升我省畜產品的品牌影響力。
該條措施統籌省農業農村廳承辦的南博會等活動支持宣傳推廣。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農村資產確權、評估、流轉和處置機制,積極創造條件,引導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寬農村資產抵質押物范圍,開展活體畜禽、養殖圈舍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支持規模養殖主體發展。加大畜禽保險政策支持。穩定奶牛、能繁母豬、育肥豬政策性保險業務,做到愿保盡保。鼓勵各地積極開展并擴大肉牛地方特色農產品政策性保險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展生豬價格保險補貼。延續擔保和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持續加大對畜牧產業的支持。充分發揮農業融資擔保政策性支農作用,支持云南省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重點農業項目和其他政策性業務擔保費率分別不超過0.5%和0.8%,降低貸款主體融資成本。支持標準化、設施化、規模化發展,養殖、屠宰、精深加工,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云南省高原特色農業股權投資基金等投資支持。
融資擔保費率按《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云南銀保監局 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農業信貸擔保工作全力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通知》執行。符合條件的規定《云南省高原特色農業現代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予以支持。
(十)強化用地保障、環評指導。各地應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實施,統籌保障畜牧產業發展用地需求,鼓勵利用荒山荒坡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畜牧產業;在編制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時,要充分考慮養殖用地合理需求。依法依規、積極穩妥做好養殖用地管理工作,符合用地政策、手續不全的,盡快補充完善用地等相關手續;對違反用地政策、確需關停恢復的,要充分考慮生產周期,合理確定整改恢復時間,防止簡單粗暴關停拆除。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劃定禁養區,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禁止養殖區域之外,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指導符合條件的畜禽養殖場依法依規完善用地和環保手續。
該條措施強調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
(十一)健全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畜牧獸醫人才培養,積極支持畜牧獸醫從業者參加高素質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農村致富帶頭人等人才培養。強化畜牧獸醫技術隊伍建設,開展基層農技推廣工作輪訓。鼓勵支持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組建技術服務團隊,開展社會化服務,建立健全政府公益性和市場經營性相結合的畜牧獸醫服務體系。
該條措施從現有的高素質農民、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農村致富帶頭人培養項目支持。
(十二)加快政策落實。逐項梳理現有生豬調出大縣、草原生態獎補、動物防疫、越冬飼草料補助等政策,保障項目資金撥付到養殖場戶和相關企業。各地要制定項目資金撥付方案,于2025年9月底前撥付70%以上,2025年12月底前全部撥付到位。
該條措施在于保障現有政策資金落實到位,政策落地落細。
來源:云南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