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全面部署,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必不可少,既要有“量”的保障,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更要有“效”的提升,管好用好每一分錢,確保花在刀刃上;還要起到“四兩撥千斤”的引導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村。
2018年3月11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妥善審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案件,為鄉村振興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隨著土地流轉面積的增加,各地流轉價格上升明顯,主要在每畝每年200元至600元這一區間。不過,部分地方的流轉價格偏高,如城郊和小城鎮開發區域、旅游地區,土地流轉用于非農經營,流轉價格大多超過了每畝1000元。